梅江区农业局对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进行挂牌

时间:2016/09/28 00:00:00

来源:梅江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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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15〕327号),规范我区农药市场经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梅江区从2016年10月1日起对高毒限用农药进行定点经营管理。根据《梅州市梅江区实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梅区农字〔2016〕21号)的要求,经过前期的宣传发动、自行申报、现场考核、公示等工作,通过与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梅江分局、各镇、街道等单位共同推进,至9月26日已完成对十间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进行挂牌,定点经营店负责人同时签订了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守法,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商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过期的农资商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台帐。还要求高毒限用农药购买者必须出示身份证,实名购买,说清购买用途,留存联系方式,以备农业局执法人员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