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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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攻坚阶段。由于我省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各地农村土地使用情况不一致,人地矛盾和土地承包纠纷的表现也不相同,加上各种历史原因,在确权工作中会触及历史遗留的各种类型的土地承包纠纷和争议,例如实施股份制地区如何落实农户土地经营权的问题、“两田制”地区如何有效解决“口粮田“”和“经济田”问题等。
为了避免这些纠纷影响到确权工作的整体推进,省农业厅(省确权办)经过研究,决定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法律服务,完善全省土地确权纠纷综合调处机制。
我区各单位和个人在土地确权中遇到相关法律法规问题,可以直接向第二片区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咨询。
附:关于公布土地确权纠纷法律服务单位的通知(粤农地确办〔2016〕18号).doc
梅江区农业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