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召开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工作会议

时间:2016/10/10 00:00:00

来源:梅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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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下午,梅江区召开了梅江区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工作会议,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区信访局、区维稳办的分管负 责同志,各镇(街道)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全体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城西职中、实验幼儿园的校(园)长近60人 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教育局长卢波明主持。
  会议首先由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饶嫣对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教育系统党委书记丘瑞强对如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了 建议意见,并要求教育系统要主动认真,工作做在前,各学校要努力做好相关配合工作。随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涤权就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工作强调了三方面意 见:一是统一思想。由于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较多、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调查取证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 央、省、市和区的安排部署上来,将自查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吃透政策。各单位要做到准确把握政策,全面宣传到位,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做到 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职责,严格审核把关,通力合作,公平公正,力争把此次自查工作落到实处,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这次自查工作是以准确摸清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的数量、分布、年龄、工作年限和参加养老保险等基本情况为工作目标。工作原则是:坚持属地为主原则,市、 县(区)、乡镇(街道办)是工作责任主体;坚持物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透明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工作程序分为四个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个人申请,10月21日至11月20日完成乡镇初审,11月21日至11月30日完成县区审核,12月1日至 12月10日完成地市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