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矿政管理工作会议指出: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推进节约集约利用

时间:2012/03/20 00:00:00

来源: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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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上午,市国土资源局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市矿政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周锡源副调研员主持,张奕祥副局长参加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市局相关科室(单位),各县(市)局和相关股室、各分局负责同志以及有关技术单位和矿山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矿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1年全市地质矿产管理工作,并对2012年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各县(市)局、各分局提出了今年地质矿产管理工作思路,玉水硫铜矿作了矿山开发管理经验介绍。

会议指出,2011年全市地质矿产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保障发展,服务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强化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通过组织对全市249家持证矿山和132个探矿权的年检,进一步规范了矿山企业的勘查开采经营行为;推进了矿业权市场建设,开展了稀土采矿权清理审核,强化了矿业权管理;加强了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蕉岭县被国土资源部评为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二是狠抓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现了地质灾害“零伤亡”;积极争取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完成了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任务。三是切实推进了矿业开发,开发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2012年全市地质矿产管理工作要着重做到严把“两个关口”,实现“三个转变”,突出“四项重点”。即严把履责关、廉政关“两个关口”;实现管理理念上从单纯的监管转变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管理方式上从注重现场管理转变到综合宏观管理与现场微观管理相结合,管理手段上从注重发证管理转变到严格的矿业权管理与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结合“三个转变”;突出地质灾害防治、矿业权管理、勘查开发监管、资源环境保护“四项重点”。地灾防治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要认真部署,措施上要细之又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矿业权管理方面,凡按规定需要公开出让的矿业权一律招拍挂出让,凡矿业权价款评估一律以公平公开的方式选择评估机构,凡矿业权出让和转让一律进入矿业权市场和实行网上交易。勘查开发监管要做到年检、方案审查、规费征收、秩序维护、资源整合、安全监管、指标控制、储量管理、统计管理“九个到位”。资源环境保护上要严格执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认真抓好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

    矿政管理工作会议之后,召开了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会议,编制单位介绍了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情况,各县(市)局、各分局对设置方案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