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时间:2012/07/06 00:00:00

来源: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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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日,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技术协调及工作督导会议,听取各县(市、区)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了解和掌握当前各地工作进度,并针对当前发证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明确下一步工作意见。会上,由监理单位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分管地籍工作的领导,负责登记发证工作的业务骨干及各县(市、区)中标作业单位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业务培训,严控质量,统一全市所有权登记成果形式,提升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水平,确保按时完成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今年农村土地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省的部署要求,梅州市各地大力推进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机构,制订了工作方案,选定了技术队伍,落实了工作经费。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已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4957个,完成权属界线核定4738个,完成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一级发证128个共287宗;全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初始登记1755宗,占应完成初始登记总数的49.33%;全市宅基地使用权完成初始登记发证405337宗,发证率为64.68%;全市已基本落实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并全面依法依规完成技术队伍招投标工作。
    梅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虽然较快,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与林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有个别地方还存在林业部门不同意提供林权资料,直接制约了发证工作进度。二是梅州市80%是山地,山高林密,现场实地勘界难度较大,权属界线核定过程中纠纷较多,制约了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缺乏大比例尺工作底图及相关地籍资料,影像资料清晰度较差,增加了工作难度。
    对此,梅州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工作进度缓慢的地方,要采取超常规的工作方法,全力以赴、迎头赶上,不拖全市、全省后腿。二要进一步加强与林业等部门的协调,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由政府督促其尽快提供林权资料,保障勘界指界工作顺利进行。三要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充分调动镇、村参与该项工作的积极性,保证镇政府、国土资源所、村及指界代表等工作人员及时到位。四要做到依法依规,严格程序,规范登记,确保合法,减少矛盾。五要抓紧时间尽快全面铺开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权属界线的核定工作,加强与作业队伍的协调配合,督促作业队伍派足技术人员,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六要尽快落实监理相关事项,对登记发证成果进行全程监理,确保质量。七要全力推进城镇地籍管理系统建设,加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进度和完成宗地编码方案编制上报备案工作,全面开展土地登记业务规范化检查,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保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