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积极做好2015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工作

时间:2015/12/03 00:00:00

来源: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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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方案》(粤办函﹝2015﹞248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5〕112号)要求积极推进“土地供应及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张阳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科室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
我局印发了《梅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梅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文件来保障我局政府信息能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二、土地供应及征地信息公开情况
(一)供地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及土地供应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将上述信息全部上报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并同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广东省土地市场网公布,网上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公告、成交公示除在上述场所公布外,还在梅州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布。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市共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录入、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广东省土地市场网同步发布出让公告信息144条、成交公示信息328条;在梅州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出让公告信息175条、成交公示信息166条;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等土地供应信息共39条。
(二)推进市、县(市、区)全面实行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工作情况。
市本级的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已于2012年9月启用,2014年已全面实行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各县(市、区)的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于2013年11月启用,目前绝大部分县已全面实行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  
(三)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函〔2015〕1537号)规定,我市各县(市、区)已在政府网站建立“征地信息”专栏,专栏内容符合国土资源部的工作标准和要求。目前我市各县(市、区)能认真开展录入“征地信息”网上公开情况并在7月份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并落实整改。现“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已进入正轨,并逐步完善对1999年1月1日后批准征地信息纳入“征地信息”专栏公开工作。据统计,2015年以来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征地公开、听证信息、补偿安置公告等征地信息共20条,该类信息同步发布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我局收到国土资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28宗,其中:网上申请1宗,信函申请1宗,现场递交申请26宗,已按时答复。
(四)健全土地供应及征地信息公开渠道情况。
我局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报纸、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广东省土地市场网、梅州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等多媒体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供应、征地信息等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
     在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着重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认识。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情况,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着力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发挥好各种平台和渠道作用,继续做好局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发挥好梅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梅州民声信访平台、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广东省土地市场网、梅州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等网络渠道作用。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