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李俊祥副厅长率队来梅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调研工作

时间:2016/03/18 00:00:00

来源: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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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下午,省国土资源厅李俊祥副厅长带队来梅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调研工作,厅不动产登记局、省国土资源测绘院、技术中心及地图院有关同志陪同参加。调研以座谈会形式为主,我市参加座谈会的有市政府副市长李远青,市国土资源局张阳局长、丁仁心副局长,市编办、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负责人,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
    会上,张阳局长汇报了梅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随后李俊祥副厅长向市本级、各县(市、区)详细了解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人员整合、数据资料移交等情况;最后李远青副市长作总结讲话,提出五点意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市6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全覆盖;二是加强部门间协调;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四是加强经费保障;五是加强舆论引导。
    李俊祥副厅长在调研中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十八大之后,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的改革事项,希望梅州市各级政府、国土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坚决贯彻落实该项工作。对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李俊祥副厅长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落实人员到位,人员到位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各级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必须马上落实人员划转、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人员及早进入工作岗位;二是落实工作场所,包括服务窗口、办公场所、档案存放场地等;三是做好流程再造,只有将原不同登记部门的登记业务进行有效衔接,业务重整,才能实现流程再造,开展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审批颁证业务;四是做好资料移交和数据整合工作,应尽快将分散在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进行移交、整理,包括纸质和电子数据,确保不动产档案的统一性、唯一性和权威性,并对移交的资料进行数据分析,做好数据整合建库工作;五是必须做好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新停旧”工作,即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一旦颁发新版的不动产权证书,旧版的各类登记证书应停止颁发,绝不允许“双轨制”运行;六是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来提高登记发证效率,规避行政管理风险,实现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保障交易安全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