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做客“梅州发布”微访谈

时间:2016/06/20 00:00:00

来源: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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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日上午,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阳做客“梅州发布”微访谈,围绕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和测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社会热点、网民关切的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网友“秋日阳光灿烂”提问,他是梅县区大坪镇村民,他的儿子结婚分家后想在自己的自留地上建房子,请问申请建房有什么条件?
上线嘉宾回答,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具体为:1、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3、依法审批。
■村集体山开采铁矿需要取得相关许可
    网友“单刀不入”问道:“我村民小组的集体山上一到下雨天在水沟等地方就能发现很多铁矿砂,请问我村民小组能否对这矿进行开采?如果能的话要办理什么手续?”
上线嘉宾回答,《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铁矿资源虽然埋藏在您村民小组的集体山上,并不改变其国家所有的性质。因此,您村民小组要开采本村民小组集体山上的铁矿资源,同样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后,才能开采。办理该铁矿资源的采矿许可证,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有可供开采的铁矿资源储量;(2)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3)具有开采铁矿资源的安全、环保等办矿条件;(4)办矿申请人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如果铁矿资源情况不清即无符合办矿要求的铁矿资源储量报告的,还必须依法勘查,依据经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铁矿资源储量报告办理采矿登记等相关手续。此外,根据现行政策,铁矿资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应由登记管理机关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您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可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参与竞拍获得。
■买二手房需办转移登记手续
    网友“dodo刘”咨询,他上个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和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生效了,请问还要办什么手续吗?
上线嘉宾答复,买二手房后需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方受法律保护。办理时需提交的材料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已经登记的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宗地图、房屋测绘成果及宗地界址坐标及有关税费缴纳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