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宗地地价评估的公告

时间:2018/06/04 00:00:00

来源: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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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土地条件,土地利用发展中心为给出让方核定应当补缴的地价款提供更客观、更公正、更准确的土地评估报告,拟通过公开方式遴选一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共同完成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现市场价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总公司报名条件
1、需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
2、机构注册地应在梅州市范围内。
3、2017年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结果应是一级或二级。
4、三年来没有不良记录。
(二)分公司报名条件
1、隶属的总公司需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
2、隶属的总公司2017年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结果应是一级或二级。
3、隶属的总公司三年来没有不良记录。
4、分公司注册地应在梅州市范围内。
5、分公司执业注册土地估价师需达2名或2名以上(以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
2、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复印件。
3、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机构所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分公司报名的提供分公司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三年来没有不良记录的行业协会证明。
注:以上资料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所提交资料用A4纸制作。
三、其他说明事项
1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8年6月7日下午6时前发给《公开遴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格确认书》。
2、公开遴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将以摇珠选号的方式确定,摇珠选号顺序为报名申请顺序。
3、公开遴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结果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3天。
4、公开选定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必须派出2名注册土地估价师会同我中心人员一同前往实地查勘。
5参加公开遴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会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准参加我中心举行的公开遴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活动。
6、公开选定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无正当原因放弃评估的,将会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准参加我中心举行的公开遴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活动。
7、合作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费用按《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的50%收取;支付方式为提交正式估价报告书后,待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收到评估费用后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清给合作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梅州市华南大道29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发展中心。
3、联系人:邱楠;联系电话:2191390。
4、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梅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