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2 15:11:01
来源:梅江区人民政府浏览次数:17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梅州市医保部门不断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严厉打击惩处欺诈骗保,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在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兴宁市康吉大药房刁坊店存在违反《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中保存参保人员购药明细清单相关规定的行为,涉及金额570元。
依据《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兴宁市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规行为,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70元;2.约谈该药店负责人;3.中止医保协议三个月(暂停结算)。
【案例2】梅州市梅江区医疗保障局通过日常监管检查发现梅州市梅江区百康药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保留进销存票据和账目,抽查药品进销存数量相差较大”等违反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约定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7766.80元。
依据《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有关约定条款,梅江区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7766.80元;2.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