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召开2014年梅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时间:2014/03/14 00:00:00

来源:梅江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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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维护食用农产品“舌尖上的安全”,区农业局于3月13日召开2014年梅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区农业局分管领导、菜篮股、政策法规股、各镇(街道)农产品安全监管专干、蔬菜基地监管员等二十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蔬菜基地管理工作的量化考评情况,对在2013年省、市、区农检中心的检验检测和蔬菜基地管理量化考评中取得优秀的明阳、周溪、桃西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梅县自家人有机蔬菜有限公司进行了表扬,同时部署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工作,要求深入领会和贯彻执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精神实质,下更大的决心、想更多的办法、用更严的措施,切实抓好“放心菜”工程实施,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追溯体系,积极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新技术,全力确保梅州城区农产品“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区农业局副局长刘晓珊、邱梅接着分别重点讲述了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相关文件精神,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两高《司法解释》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设置了很多食品安全禁区,突出体现在严密法网、从严从重、细化认定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专门针对食品犯罪,迄今为止最全面系统”。同时详细介绍了在日常工作中如何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任务,一是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三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指导,种子、农药、化肥一定要看包装上的名称、“三证号”、使用范围、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了解国家禁用农药品种,严禁农资市场中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九种行为。

  最后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管理责任,与各镇(街道)、蔬菜基地监管员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及承诺书,并发放了两高《司法解释》法律文本和国家禁用农药品种名录、科学选购农药宣传公告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