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朱健成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1-07-21 | |||||
标题 | 朱健成特困戶,申请有廉租房 | |||||||
内容 | 朱健成是梅江区城北鎮塔下村弟一村民小组,现在我没有住房,希望各位领導帮我解决住房,各位领導帮我有廉租房住。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理时间 | 2021-08-03 | |||||
处理意见 | 您好,你的咨询信件已收悉。根据《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梅江区城镇居民户籍(非农业人员),并在梅州城区(含梅县区)工作或居住。经城北镇人民政府和塔下村委反馈,你是农村居民户籍,故你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据镇村反馈,你在村里无住房和宅基地,你也无意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你属于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建议你到敬老院集中供养以解决住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