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杨珍凤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2-05-13 | |||||
标题 | 残疾人生活补贴 | |||||||
内容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81元为何取消?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梅江区民政局 | 处理时间 | 2022-05-27 | |||||
处理意见 | 您好,您的咨询信息已收悉。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民规字〔2021〕1号)文件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其本人于2022年1月取消低保发放,因条件不符合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月取消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