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李启昌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8-04-06 | |||||
标题 | 危房改造 | |||||||
内容 | 由于本人全家居住龙江楼下巷几百年的泥土二层老瓦房受到他人无人居住房屋倒塌、导至下雨积水流入我屋内、现随时我房有倒塌及危害我家老小生命安全?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理时间 | 2018-04-08 | |||||
处理意见 | 你好,李先生,现我局正式答复你的问题。危房改造对象须是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这四类对象,如果不是这四类对象则不能申请危房改造,只能申请私人建房。由于龙岗村属于梅州市规划区内,其私人建房事项需到市规划局咨询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