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黄伟传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8-06-02
标题 关于嶂下村生态林公益基础性与激励性补助问题咨询
内容 经了解,嶂下村7-9生产队村民这几年来生态公益林基础性及激励性䃼贴被取消了,是何原因取消?难道这几个生产队都没有公益林吗?公益林是如何划分的?从惠民信息查询,有部分村民生态公益林补偿非常高,这明显有争议,请贵局详查并回复。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处理时间 2018-06-14
处理意见 黄伟传先生: 您好!“关于嶂下村生态林公益基础性与激励性补助问题”咨询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在2010年前,西阳镇嶂下村因各村民小组山林存在权属、界线和面积不清晰、不明确问题,嶂下村将生态公益林补助分配给全体村民(含7-9村民小组村民)共同享受。2011年后,根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生态公益林调整和现场界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西阳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嶂下村各村民小组的山林进行现场核定,核实各村民小组生态公益林面积,并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至界定有生态公益林的村民小组。西阳镇障下村第7、8、9村民小组山林未界定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 梅江区林业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