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刘女士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24-05-22
标题 CB050301地块改变用途合理性投诉
内容 CB050301地块改变用途合理性投诉 CB050301地块原本规划用途为老年活动中心、幼儿园、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为什么改变用途没有公示?此行为是否合法?应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江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24-05-30
处理意见 您好!经了解,CB050301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由梅江区人民政府移交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入库。该地块目前未出让也未列入今年的土地出让计划。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政府工作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21〕291号)关于“原则上支持嘉城建设集团参与储备土地‘三通一平’等前期开发以及储备土地供地前的委托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嘉城建设集团编制《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嘉城建设集团合作开展储备土地管护工作方案》,经征求市国资委意见并按程序报市自然资源局签批后,双方于2022年1月7日签订了《梅州市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合作协议书》,约定市土地储备中心可将城区范围内储备土地移交嘉城建设集团进行管护和临时利用。2023年7月30日,市土地储备中心将该储备土地移交给嘉城建设集团指定承接合作管护储备土地业务的下属全资国企梅州嘉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嘉人公司)进行管理。2024年4月16日,嘉人公司与梅州榈轩园艺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对地块扬尘、噪音等管理要求均有严格规定。此后梅州榈轩园艺有限公司未对外营业,在承租的土地上以及周边政府储备土地进行了清理,有部分道路硬底化和在承租土地上放置了五个集装箱板房(约100平方米)作为公司办公室。 目前,承租方同意考虑附近住户的意见建议,承诺租赁期间仅用于临时停放自用车辆,不作经营性停车场使用,不用于停放大型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