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张少峰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25-05-29
标题 正兴城物业公司不作为
内容 1.没有和业主签订合同。2.没有公示物业公司的公共收益。3.没有提供所有上岗人员的上岗证书。4.服务不到位,卫生和消防存在重大隐患。5.违反法律收取业主的滞纳金。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江区人民政府西郊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25-06-06
处理意见 关于正兴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回复 西郊街道办接到惠民信息平台热线转派工单(20250529496),反映正兴城物业管理相关问题,领导高度重视,由相关部门核实协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物业合同问题。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碧桂园物业管理公司,为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合同已在梅江区住建局备案,符合相关规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定物业公司情况下,该公司正常履行物业管理合同。 二、关于小区公共收益是否公示问题。该小区物业公司每半年在物业公告栏公示公共收益,最近一次公示为1月17日,业主可向物业公司查询。 三、关于工作人员上岗证问题。经了解,该物业公司规定,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与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人员有公告、着工作服、带工作证,具体情况可与物业公司协商查询、提供相关资料。 四、关于卫生以及消防问题。消防方面,物业公司与专业消防维保企业衡丰公司签订维保协议提供服务,定期保养、评测消防设施等。我办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沟通,及时回应、解决业主指出相关具体卫生以及消防问题。 五、关于滞纳金问题。该专业法律纠纷问题建议业主咨询律师或诉讼解决。 接下来我办将继续加强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承办单位: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西郊街道办事处